全市各建筑业企业:
为促进我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,根据《茂名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管理办法》。我协会决定组织开展茂名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:自发文之日起至2月26日止。
二、申报条件:符合法定建设程序,已竣工验收备案且符合《茂名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管理办法》要求的工程。
三、申报企业必须是我协会会员单位。
四、具体事宜请查阅《茂名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管理办法》。
五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:陈工,0668-2831588。
附件:
1、《茂名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管理办法》
2、茂名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申报材料要求
3、茂名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申报表
茂名市建筑业行业协会
2026年1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