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市各建筑业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国家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《工程质量安全手册(试行)》,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,加强项目管理,弘扬工匠精神,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。根据《茂名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水平评价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施工评价办法》),我协会决定组织开展茂名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水平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:自发文之日起至2月26日止。
二、申报条件:由我协会会员单位承建的,符合法定建设程序,已通过市结构质量评价且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。
三、具体事宜请查阅《茂名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水平评
价管理办法》。
四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:陈工,0668-2831588。
附件:1、《茂名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水平评价管理办法》
附件1:茂名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水平评价办法(试行).docx
2、茂名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水平评价申报表
茂名市建筑业行业协会
2026年01月07日
